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
关于举办“ 我与汉语拼音”征文活动的通知
根据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举办“我与汉语拼音方案”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》的通知精神,学院拟举办“我与汉语拼音”征文评选活动。现将该活动内容安排如下:
一、活动目的
切实践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《汉语拼音方案》颁布六十周年各项纪念活动,促进《汉语拼音方案》在新时代的应用与发展,进一步推动我院全民阅读活动深入开展。
二、活动形式
1. 活动形式:以“我与汉语拼音”为主题开展征文活动
2.参与对象:全院师生。
三、征文要求
1.内容包括但不限于:学习、使用、研究汉语拼音过程中的思考认识、感悟心得或发生的故事。
2.选体裁创作(诗歌除外),单篇作品字数以不超过2000字为宜。
3.思想健康,内容积极向上,符合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。
4. 须为原创,且末曾在任何公开出版的报刊上发表,每人最多投两篇。
5.征文设置大学生组和教师组,投稿时请注明所属组别。投稿作者须署真实姓名,并附100字以内个人简历和详细的联系方式(包括通信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)等。投稿请发送至邮箱 : bookclub_cdutetc@163.com。
四、时间安排
作品征集:2018年9月—10月
作品评审:2018年10月1日—15日
结果公示公布:2018年10月16日—2018年10月30日
优秀作品选送:2018年11月1日—2018年11月15日
五、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
1.本次征文活动将分组评选出一等奖2名、二等奖4名、三等奖6名,优秀奖12名,并颁发相应获奖证书及奖品。
2. 获奖作品将选送参加语文出版社、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、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联合主办的 “我与汉语拼音”征文评选活动。评选结果将在中国语言文字网、《语言文字报》等媒体上公布。
3.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。
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
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
2018年9月6日